于村(1919~1986)男,原名刘德亨,河北安新漾堤口村人。1933年入保定中学学习。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到延安,在陕北公学学习,并在校剧团当演员。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。同年到新疆工作,任新疆民众反帝联合会文化部科长,与赵丹等组成新疆文化协会实验剧团并任演员、演出组副组长。1944年被盛世才逮捕入狱。1946年获释后回到延安,在中共中央党校工作。1947年后任晋冀鲁豫文工团、华北文工团副团长。1949年到北京,历任北京人民艺术剧院话剧团团长、中国青年艺术剧院演员、中央实验话剧院副院长兼导演,为中国戏剧家协会第二、三届理事。编导的歌剧有《刘胡兰》、《王贵与李香香》,话剧《灰色王国的黎明》等。参加演出话剧《西望长安》(饰栗晚成)1956年获第一届全国话剧会演演员一等奖。1986年9月7日逝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