协议结婚,在一些地方已悄然出现了“协议结婚族”,只要事先签订并遵从 协议,男女就可以同去登记 结婚,开始“名誉夫妻”的生活。协议结婚虽然在 结婚证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,但内容却是空洞的,违背了夫妻生活内容必须真实、自愿的 原则,所以这一纸证件没有 法律效力,只是通过合法的形式掩盖不合法的目的。1、既然有人想出“协议结婚”这个名词,说明它也很符合日益壮大的单身族的心理需求:孤单时也希望有人陪,但不希望因为结婚断送了自己拥有的自由空间,真是“鱼,我所欲;熊掌,亦我所欲也”。2、也许人工作忙碌,生活自得其乐,以为自己的小圈子已经画得很圆了;也许人害怕被伤害,不肯付出和牺牲,那自然没有收获。一些铁了心的不“不婚族”,竟想出“协议结婚”的招数来应对父母和社会的压力。但是如果“协议结婚”族能够把这份协议履行得很好的话,那么他们也应该有能力经营好真正的婚姻。其实 婚姻正是两个人的一份约定,结婚证便是一份协议书,这份协议里如果有了宽容、信任和责任的条款,我想它的期限会是一辈子。协议结婚,有结婚之名,而无结婚之实;免了父母的絮叨、旁人的眼光,依然可以过自由自在的“单身贵族”生活。如此有“权利”无义务,听上去的确很美。不过仔细思量,有些麻烦事不能不理: 协议结婚访谈1、“协议”的对象肯定不是马路上拉个乞丐就能混过,家人的“火眼金睛”亮着呢,不说郎才女貌,起码也要貌似匹配。双方还要没有“私心杂念”,坚定“不婚”的信念。就这一条,就得“知根知底”的人才好行事,其考察难度之高,真不比找结婚对象容易。2、尽管是不堪周围压力“协议结婚”,但为掩人耳目,还得有“伪 夫妻”之形式。大活人不可能如空气,同在一屋檐下,日久则可能生情,若你情我愿倒也成全了美事;可若是落花有意、流水无情,尴尬的双方还要抬头不见低头见,这日子可怎么能过得安生啊。一度曾号称流行的异性合租终难在中国推广也是一证据。“亲爱的,我们结婚吧!”曾几何时,这句浓缩着甜蜜与责任的话,多少会让人有些心灵的悸动。作为爱情马拉松的终点,结婚被视为一辈子的事,慎重得容不得半点儿戏。而如今,这套理论是否还能把守人们的婚姻观?日前,在西安一家交友网站上,一女性 网友发出征集“协议结婚”对象的 帖子,期望在没找到如意郎君的情况下,找个同病相怜者结婚,做对有名无实的“名誉鸳鸯”,只需在探望父母或亲友聚会时扮作恩爱夫妻携手出席派对,平日则互不干涉。有责任感,能与我共同演绎婚姻家庭中各自的角色,而且必须让双方父母亲友认为我们很幸福;双方领取结婚证后,夫妻身份只是有名无实,其间应严格遵守互不侵犯的原则,不用履行夫妻之间的 义务与责任;双方可以拥有各自的生活空间和独立的行事自由;协议生效期间,参与共同活动的开销应一起承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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