马蒂·麦克弗莱( Marty McFly)是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山谷镇( Hill Valley, Callifornia)的一个普通高中生,性格开朗不羁,不但擅长滑板,而且是个流行音乐迷,他希望有一日能够凭借自己的能力,登上舞台演唱,令众人眼前一亮。但让人沮丧的是,马蒂的家世十分糟糕——他们一家的祖先自建镇以来便世居于此,却始终没有什么建树。马蒂的父亲乔治·麦克弗莱( George McFly)懦弱无能,总是受上司比弗·泰能( Biff Tannen)的欺负;母亲洛琳·贝恩斯·麦克弗莱( Lorraine Baines McFly)则刻板、保守,而且酗酒;此外,马蒂还有一个在汉堡王打工的哥哥大卫,和找不到男朋友的姐姐琳达。落伍的家风时常令马蒂感到失望,好在他还有美丽可爱的女友珍妮弗·帕克( Jennifer Parker)陪伴。马蒂就这样不断地尝试与自己的命运抗争,希望能实现自己的梦想。这一切直到1985年10月25日那一天才被彻底改变,马蒂在拜访忘年交——镇上的鬼马发明家艾米特·布朗博士( Dr. Emmett Brown)住的车库时,却发现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回过家了。突然,博士的一通电话打了进来,他邀请马蒂在10月26日1:15前赶到双松购物超市的停车场,参加新发明的第一次实验。就在这时,车库里的一大堆古董钟一齐响起,马蒂这才意识到自己上学快要迟到了。踏着滑板跑了一路的马蒂好不容易赶到学校,却仍被讨厌的斯坦福·斯特里克兰( Stanford Strickland)老师训了一通。放学后,马蒂带着自己的“针头乐队”( Pinheads)参加校乐队选拔,他们演唱了休易·刘易斯的《爱的力量》( Power of Love),却被保守的老师们以“太吵”为由刷了下来。灰心丧气的马蒂只好找到珍妮弗去约会,结果中途还被发传单让他们“拯救法院钟楼”的老太太打搅。夜里,马蒂回到家中,却发现父亲的车被醉酒驾驶的比弗撞得稀烂,趾高气扬的比弗非但不思悔改,还大摇大摆地把责任全推到乔治身上。晚餐时,唠唠叨叨没完的洛琳回忆起30年前她与乔治相遇的情形,不停地抱怨现在女孩倒追男孩的情形。马蒂听了顿觉无趣, 他回到自己房间倒头就睡。夜里,博士又打来了电话,提醒马蒂注意时间,并让他捎上摄像机赶到双松购物超市。在停车场里,马蒂见到了博士的新发明——一台经过深度改装的德罗林DMC-12型运动跑车,这辆车一旦加速到88英里每小时时,便能够穿越时间,前往任何一个时代。激动不已的博士让自己的狗爱因斯坦坐了上去,用遥控器进行演示,成功地让时间机器穿越到1分钟后的未来。随后他又亲自坐上驾驶席,对着镜头讲解起时间机器的工作原理,特别是他在30年前脑袋磕在马桶上,灵光一现,发明出来的核心元件——通量电容器( flux capacitor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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